根据《2013年度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请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8月4日——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相关资料包括: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要求岗位报名考生要提交工作年限和经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山东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进入面试后,还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和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尚未打印报名表的,可在查询缴费入口进入打印报名表。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将在资格审查后予以通知,请密切关注本网站。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