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请报考灯光音响师岗位、船员岗位、卫生系统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于8月6日——8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技能测试资格确认和审查。
相关资料包括: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要求岗位报名考生要提交工作年限和经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技能测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技能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卫生系统研究生岗位报名考生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取得技能测试资格的考生尚未打印报名表的,可于8月4日进入查询缴费入口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技能测试费用70元。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本网站。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日